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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自动转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利息,全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经询问住房公积金热线得知往年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更多相关问题可拨打12329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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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天津市实际,现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贷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3月18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在2024年3月18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近6个月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发生断缴。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以下四个条件来确定的,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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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与本市缴存职工享受相同的贷款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若2024年5月18日之后(含当日)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若2024年5月18日之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上方表格)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职工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
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可选择不同贷款期限。
1. 离休职工应提供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及市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市、区、县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
2. 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加盖“注销”印章的户口簿;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天津市伤、病托管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经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或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资料:
全部权利人身份证件。权利人包括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共有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等。
职工死亡证明,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本证明。
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权利人应对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性进行书面承诺。
全部权利人均应本人到场办理。情况特殊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1.建造规划许可证明,其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的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旧房翻建许可证明,其中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翻建住房的提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大修鉴定证明,其中城市房屋大修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认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农村房屋大修的提供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应提供身份理提取业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核查相关信息无误后办理。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
1.职工本人、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参加医疗保险,患大病就医的提供以下资料:
市医保定点医院或医保机构认可的医院加盖就诊医院医疗保险证明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书》(因重大手术提取住房公积金,《诊断证明书》中未明确手术治疗的,还需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下同);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在与市医保机构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的,应提供加盖就诊医院医疗保险证明专用章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或加盖就诊医院收费印章的《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在未与市医保机构联网的医院就医的,提供加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
2. 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参加医疗保险,因患大病就医的,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加盖就诊医院收费印章的《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红联)或其他医疗单位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提取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直系血亲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房屋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后增加面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2.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配偶的,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为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直系血亲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