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见正文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应提供身份理提取业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核查相关信息无误后办理。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符合相关情形之一的可免公证办理,具体办理材料已经给大家整理好啦,见正文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符合相关情形之一的可免公证办理,具体内容已经给大家整理好啦,见正文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经继承权(遗赠抚养)公证或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相关资料,详见正文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既有房屋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后增加面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关资料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相关资料,详见正文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就支付的首付款先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再就偿还贷款情况办理分次提取业务。
使用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职工及配偶可就支付的首付款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再就偿还贷款情况办理分次提取业务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可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详见正文
约定提取期限内如需增加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停止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变更提取储蓄卡卡号等情形的,职工可到管理部提出申请
新市民、青年人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约定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等,详见正文
天津新市民新青年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来啦,具体的办理入口已经整理好啦,见正文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并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详见正文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职工因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或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非销户提取办理。
住房消费提取是指职工及配偶因租赁住房,购买自有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为非销户提取。
约定提取期限内如需增加提取承租人配偶住房公积金、停止提取承租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变更提取储蓄卡卡号等情形的,职工可到管理部提出申请
天津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具体的办理材料已经整理好啦,详见正文
职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约定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自动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
职工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并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详见正文
约定提取期限内如需增加提取承租人配偶住房公积金、停止提取承租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变更提取储蓄卡卡号等情形的,职工可到管理部提出申请
天津租住保障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具体的办理材料已经整理好啦,详见正文
职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约定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自动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
职工在本市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同时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详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