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方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今年4月6日推出六项服务新举措。其中包括跨区县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以及全面取消《提取申请书》等内容。
这六项新举措包括:全面放开跨区县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新增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以及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两项跨区县办理业务,实现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区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可跨区县办理全部缴存、提取业务;全面放开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新增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实现职工个人周六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担保费补贴、账户转移和贷款申请等全部个人业务。同时,将周六办理余额还贷业务由河北、河西、南开、塘沽管理部扩大到市内六区及塘沽、开发管理部;全面取消《提取申请书》。实现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均不需再提供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只需携带公积金龙卡和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全面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的“三公开”。在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和手机网站新增缴存、调整、龙卡等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各项业务政策、流程、时限的全面公开;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时,只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购房信息,减少职工填写申请表内容。同时,需职工分别签署的《无配偶声明》、《使用配偶额度承诺书》、《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等资料整合为《贷款申请情况声明》,精简要件;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场服务。为方便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组织各贷款承办银行进驻住宅项目销售现场,现场提供查询服务、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实现贷款申请一站式服务,服务面积不低于8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