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现在上班族群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住房公积金既关系到工作,同时又可以服务于生活。近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对于天津本市新实施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提高的具体办理规定及相关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据悉,按照政策规定,对于在天津市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调整为30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保持不变,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租赁其他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1200元调整为1500元;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的,按照登记备案租金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调整为3000元。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他市场租赁住房职工及配偶在2022年6月2日前已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的,协议期内仍按照约定的提取金额进行提取,提取限额按照老政策执行。协议约定提取日在6月2日之后且尚未发生提取的,职工在终止已签订的租房约定提取协议后并重新签订协议后,可按照新政限额变更约定提取金额。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市民可通过“天津公积金”APP或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柜台签订终止协议及申请提取,需授权中心查询相关政务信息,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向中心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信息并进行相关承诺。中心与职工签订租房约定提取申请协议,对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提取卡号等信息进行约定,按照约定内容自动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届满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可继续提出申请。
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市民通过“天津公积金”APP申请租房提取无需提供资料,通过柜台申请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件,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件以及婚姻关系证明。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应提供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证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