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问答-社百网(社保100)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11-09 16:40:35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家庭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家庭成员范围为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将提取资金划转至承租人银行储蓄账户,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月实际租金。

  职工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月提取金额在同一提取期限内不作调整。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经本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

  新市民、青年人符合上述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按照不超过上月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提取;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按照合计不超过月实际租金提取。

  新市民是指在办理提取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职工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月提取金额在同一提取期限内不作调整。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答:职工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仅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按实际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本次所购住房产权满半年。

  答:首付款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贷款本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3)问: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本市购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首付款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贷款本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答: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有住房,且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以下情形提取:

  ①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在外省市购买存量住房(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本次所购住房产权满半年。

  ②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就支付的首付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就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职工及配偶在北京市、河北省购买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要求职工或配偶具有所购住房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购买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私产住房)的。

  ①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均可以就支付的购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③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答: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的,按以下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与配偶、本人的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贷款共同购房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就本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就本次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使用本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就本次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同一套存量住房(私产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在该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交易的购房职工可在以后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尚未出售该套住房。

  职工购买或与其他人共同购买住房全部产权的,可按相应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就本次购房首付款及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①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统称提取申请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人应在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该套房屋加装电梯实际分摊金额。

  ②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房屋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后增加面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可以就房屋增加面积部分交纳的改造成本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人应当在竣工后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同一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增加面积部分交纳的改造成本费。

  (1)问:职工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发生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等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死亡职工配偶及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及死亡职工配偶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期间及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以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答: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按月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职工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且符合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等提取情形之一的,可办理提取手续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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